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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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第二次
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008年5月12日,国务院、省政府召开第二次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 随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市召开了第二次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明确了开展此次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部署了当前普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并对做好普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由市统计局局长郑丽云主持,市政府副秘书长林镇光出席会议并作了动员讲话。
        会议强调,经济普查,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摸清家底,科学制定“十一五”规划,实施宏观调控提供重要的依据而进行的国情国力普查。我市通过2004年进行的第一次经济普查,摸清全市的“家底”,全面掌握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效益等重要情况,尤其是服务业发展的现状,对于加强宏观调控,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拓宽就业门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普查取得成果丰硕,为全市重大经济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为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这次普查作为一项重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认真抓好普查各项工作的落实。
        会议明确,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加强协调和沟通,建立渠道畅通、互动紧密、运作高效的联合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上下联动,共同努力做好普查工作。
        会议指出,从现在开始,距离普查登记时点仅有七个多月,时间非常紧迫,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都要迅速行动起来,对普查的全部工作项目进行科学分解,确定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具体工作内容,统筹安排、分步实施。要克服困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及时、高质、圆满地完成我市的经济普查任务。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扎实工作,确保高质完成全市的经济普查任务。一是加强领导,确保机构、人员和经费“三落实”;二是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营造良好普查环境;三是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数据质量真实可靠。

 


潮州市统计局
2008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