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潮州市统计违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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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饶平县宝源瓷厂瞒报统计资料:饶平县统计局于200486日到该单位统计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没有按《统计法》的规定设置原始统计记录和统计台帐,检查2004年1-6月份上报工业 B201月报表工业总产值指标未能拿出数据来源的原始记录或资料来源的证明依据。而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单位今年以来的生产订货、交货合约资料以及到生产车间询问工人和调查发现上报数据与实际生产情况严重不符,在事实面前,该企业负责人承认上报的工业总产值数据不实,重新填报。经检查核实少报工业总产值超过一倍,构成瞒报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饶平县统计局依法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6000元。

2、潮安县古巷创发陶瓷颜料实业有限公司拒报统计资料:该公司应于2003年9月25日前上报1-9月工业B202月报表,但逾期未报。县统计局于2003年10月24日向该公司发出《统计报表催报通知书》,限于2003年11月8日前补报该工业B202表,该公司拒不按催报规定补报,已构成拒报统计资料违法行为。潮安县统计局依法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5000元。

3、饶平县新丰美夫瓷厂拒报统计资料:饶平县统计局于2004625日向该企业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要求该企业7月13日前书面回复有关统计检查查询问题,但该企业单位逾期不予答复。已构成拒报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饶平县统计局依法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4000元。

4潮州市美隆陶瓷实业有限公司拒报统计资料:该公司应于2003年9月25日前上报1-9月工业B202月报表,但逾期未报。县统计局于2003年10月24日向该公司发出《统计报表催报通知书》,限于2003年11月8日前补报该工业B202表,该公司仍不按报表催报规定补报,已构成拒报统计资料违法行为。潮安县统计局依法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2000元。

5、潮州市康泰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屡次迟报统计报表:该企业2004年以来3次迟报工业B201、B202月报表,市统计局于2003312日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查询迟报原因,要求2004年3月27日答复,但该企业仍超过查询答复规定期限,构成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市统计局依法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2000元。

6、潮州市自来水总公司供水安装公司屡次迟报统计报表:该公司2004年第1、2季度的建筑C202、C203表迟报四次,构成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鉴于该公司领导能认识屡次迟报统计违法行为问题和错误,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保证以后不在出现类似问题,市统计局予以责令改正。

7、海外建设总公司潮州分公司、潮州市亨达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没有建立应有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等统计制度,统计人员未持证上岗。市统计局予以责令改正。